区城建局关于转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玻璃幕墙安全状�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
青黄建发�2016�44�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确定事项责任分解的通知》(青安办�2016�7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玻璃幕墙安全状况检查评估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市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安全状况检查评估,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玻璃幕墙安全状况检查评估的通知�
201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