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转发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市施工扬尘污染的通告》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不断促进城区空气质量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市施工扬尘污染的通告》(青黄政发�2015�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扬尘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突出抓好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地面硬化、裸土覆盖、洒水降尘等重点环节管理,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抓出成效。区城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对环境脏、乱、差,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建筑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附件: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市施工扬尘污染的通告》(青黄政发�2015�29号)
&nbs;